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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办婚宴离婚时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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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婚族是速食爱情时代的产物,是前卫、开放的代名词,只有另类的人才会闪婚、闪居,但偏偏身边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到“闪婚”一族中。由于闪婚对另一半的不了解而产生婚姻矛盾的离婚财产纠纷也日益增多,那关于父母出资举办婚礼的费用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予以分担?以下由北京专业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咨询案例】

  去年,在国外留学的小曼学成归国,在父母的公司上班,朋友聚会时认识了小韩,小韩硕士毕业,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很快吸引了晓柳。认识不到三个月就领取了结婚证,小曼的父母特地回老家为二人举办了隆重的婚礼。小曼的母亲说,虽然时间紧张,但看到女儿学业有成,刚回国就找上了这么优秀的丈夫,心里特别激动,所以婚礼费用以及接待小韩家众亲朋的宾馆住宿费用全部由她支付。整个婚礼至少花费了五十万,而婚礼的礼金全部给了女儿和女婿。婚后不久,由于生活习惯的差异,二人矛盾不断,无法调和,现准备离婚。

  双方都同意离婚,在财产方面,婚后二人居住的房屋是小曼父母几年前出资购置的,所以不存在不动产的分割问题;除去二人各自的生活物品外婚后未共同购置大件动产,故对此二人也没有异议。现在,唯一有分歧的是小曼父母出资举办婚礼的费用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予以分担?

  【解答】

  虽然小曼的父母为二人举办婚礼花费很多,但目前对此费用法律无明文规定。我个人认为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所以,在子女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予以分担。

  【结语】

  小曼说她自己是个“外貌控”,所以选择了“闪婚”,婚后发现二人各个方面都差异很大,她很苦恼,但还是决定“长痛不如短痛”。我想说:通过描述,我认为二人都很优秀,但两个优秀的人不一定适合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在迈向婚姻时问问自己“我对对方足够了解吗?”。

  (备注:原创文章,由于涉及隐私,文中案情有所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