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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重婚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1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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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是导致夫妻离婚的有一大因素。而现实中,有的人在发现配偶重婚之后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办。是协商了事还是采取法律手段?下面,由北京专业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一方重婚了怎么办

  (一)追究过错方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对重婚罪的处罚,法律上有规定:有配偶

  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如果发现另一方在外重婚,可以通过刑法手段给对方处罚,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擅自用违法手段报复对方,那样只会把自己也牺牲掉。

  (二)无过错方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对方重婚,基本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了。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知,对方的重婚是法定情节,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用作凭据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重婚期内的财产怎么处理

  重婚时间有长有短,但是不管怎么样,都会涉及财务的运转。如果被判重婚罪或者重婚的关系结束时,期间内的财产怎么处理,能不能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我们说法律是保护合法权益,重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违法,所以重婚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财产纠纷不能依靠法律进行分割。

  (一)无子女情形

  重婚财产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首先可以进行调解,参加调解的必然包括重婚双方以及重婚罪的另一配偶。

  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审理,因为重婚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重婚期内的财产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当做同居财产处理,具体处理方式是各自的财产都归重婚前财产持有人,不能对重婚期内的财产进行分割。

  (二)有子女情形

  如果重婚期内二人有了孩子,首先仍然是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审理。关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遵循保护子女原则,抚养子女的一方将会分得较多财产,其余的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重婚属于法定婚姻无效情节,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